高雄地區殯葬設施費用

高雄市公立火化設施收費標準

(單位:新臺幣/元)

◆火化場設施

項目 單位 數量 本市 外縣市
屍體火化 1 3,500元 10,000元
骨灰再處理 1 0元 300元
骨骸火化 1 0元 3,000元
殘肢火化 1 8,000元 8,000元
備註:
  • 一、撿骨封罈,不另收費。
  • 二、死產或流產之胎兒火化,依其父或母之戶籍地視為其戶籍地。
  • 三、屍體火化:
  • (一)死者於死亡次日起三日內火化:
  • (1)設籍本市者:免收費用。
  • (2)非設籍本市者:減半收費。
  • (二)死者須司法相驗,於相驗證明書開立之次日起三日內火化者,適用前述減免規定。
  • (三)於主管機關年度公告之淡日火化者:減半收費。
  • 四、殘肢火化:
  • (一)一箱以60公斤為限,另應檢附醫療院所開立殘肢相關證明。
  • (二)個人殘肢應檢附醫療院所開立殘肢相關證明,收費比照屍體火化收費標準減半收費。
  • 五、死者設籍本市三民區本館里、本和里、本元里、鼎金里、鼎西里、鳥松區大華里等六里,免費使用第一殯儀館火化場設施。死者設籍本市三民區本武里、寶珠里、本文里、灣利里、灣勝里、灣成里、灣子里、灣愛里、鼎泰里、鼎中里、鼎強里、鼎力里、鼎盛里、本安里、寶玉里、仁武區大灣里、赤山里等十七里,使用第一殯儀館火化場設施減半收費。
  • 六、死者設籍本市仁武區仁福里,免費使用第二殯儀館火化場設施。死者設籍本市仁武區烏林里、大樹區和山里、興山里、龍目里等四里,使用第二殯儀館火化場設施減半收費。
  • 七、優惠減免僅得擇一適用。

其他公告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