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地區殯葬設施費用
高雄市公立殯儀館收費標準
(單位:新臺幣/元)
◆車輛運屍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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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運屍 | 次 | 1 | 1,200元 | 1,800元 |
※本市車輛運屍均以10公里為基數,超過10公里者,每公里加收25元,不足1公里以1公里計算。 |
◆往生室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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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生室 | 次 | 1 | 500元 | 750元 |
※往生室之使用以8小時為限。 |
◆屍體冷凍室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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屍體冷凍室 | 日 | 1 | 450元 | 675元 |
※屍體冷凍期間超過15日,停柩室使用超過10日,其超過日數加倍收費。 ※於本處各館自領屍入殮至火化,72小時內處理完畢者,使用冷凍室、停柩室減半收費。 |
◆棺木冷凍室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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棺木冷凍室 | 日 | 1 | 200元 | 300元 |
◆入殮室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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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室 | 次 | 1 | 600元 | 900元 |
※入殮室之使用,一次以2小時為限,其超過者,每小時以300元計收。 |
◆洗化室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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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化室 | 次 | 1 | 200元 | 300元 |
◆豎靈區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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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區 | 日 | 1 | 100元 | 150元 |
◆停柩室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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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柩室(甲種) | 日 | 1 | 700元 | 1,050元 |
停柩室(乙種) | 日 | 1 | 500元 | 750元 |
停柩室(丙種) | 日 | 1 | 300元 | 450元 |
停柩室空調(甲種) | 次 | 1 | 300元 | 450元 |
停柩室空調(丙種) | 次 | 1 | 200元 | 300元 |
※屍體冷凍期間超過15日,停柩室使用超過10日,其超過日數加倍收費。 ※於本處各館自領屍入殮至火化,72小時內處理完畢者,使用冷凍室、停柩室減半收費。 ※停柩室空調承租使用,僅限於第二殯儀館(仁武館與橋頭分館),每次以八小時為限。 ※停柩室之分類如下: (一)甲種停柩室:面積24平方公尺以上者。 (二)乙種停柩室:面積16平方公尺以上,24平方公尺未滿者。 (三)丙種停柩室:面積未滿16平方公尺者。 |
◆法事間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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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事間 | 場 | 1 | 600元 | 900元 |
法事間空調 | 場 | 1 | 600元 | 900元 |
※法事間之使用,一次以4小時為限。 ※法事間空調承租使用,每場次以4小時為限,如需增加場次須先繳清規費。 |
◆禮廳場地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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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廳場地(特種) | 場 | 1 | 6,800元 | 10,200元 |
禮廳場地(甲種) | 場 | 1 | 4,500元 | 6,750元 |
禮廳場地(乙種) | 場 | 1 | 2,300元 | 3,450元 |
禮廳場地(丙種) | 場 | 1 | 1,800元 | 2,700元 |
禮廳空調(特種) | 場 | 1 | 2,700元 | 4,050元 |
禮廳空調(甲種) | 場 | 1 | 2,300元 | 3,450元 |
禮廳空調(乙種) | 場 | 1 | 1,800元 | 2,700元 |
禮廳空調(丙種) | 場 | 1 | 1,400元 | 2,100元 |
空調加時 | 小時 | 1 | 700元 | 1,050元 |
※禮廳使用場次及時間如下:
※依據「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」第22條第 1項規定申請變更禮廳廳別及使用日期,以一次為限,並應由申請人於原申請書備註欄註明並簽名確認之。同條第2項申請人於原許可使用日3日前通知主管機關取消禮廳使用者,得申請退還已繳納之使用費;如逾期取消設施使用,依規定不予退費。 |
◆暫厝區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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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厝區 | 日 | 1 | 300元 | 450元 |
※屍體於本市火化場火化後,裝入密閉之骨灰罐並於殯儀館辦理告別儀式者,得免費暫厝於暫厝區十五日。 ※逾十五日者,按超過之日數,每日收費三百元。 |
◆服務中心設施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本市 | 外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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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會議室 | 次 | 1 | 2,000元 | 3,000元 |
第二會議室 | 次 | 1 | 1,000元 | 1,500元 |
大禮堂 | 次 | 1 | 4,500元 | 6,750元 |
※使用會議室、大禮堂每次以4小時為限,如須繼續使用,應於繳納規費後使用。 ※每日開放使用時間自上午8:00起至下午5:00止。 |
其他公告事項
- ※於本處各館自領屍入殮至火化,72小時內處理完畢者,使用冷凍室、停柩室減半收費。
- ※先行火化再公祭者:
- (一)屍體於本市火化場火化後,裝入密閉之骨灰罐並於殯儀館辦理告別儀式者,得免費暫厝於暫厝區十五日。逾十五日者,按超過之日數,每日收費三百元。
- (二)使用特、甲、乙、丙種禮廳場地減半收費(不含冷氣空調)。但以一場次為限。
- ※死者設籍本市三民區本館里、本和里、本元里、鼎金里、鼎西里、鳥松區大華里等6里免費使用第一殯儀館設施。死者設籍本市三民區本武里、寶珠里、本文里、灣利里、灣勝里、灣成里、灣子里、灣愛里、鼎泰里、鼎中里、鼎強里、鼎力里、鼎盛里、本安里、寶玉里、仁武區大灣里、赤山里等17里使用第一殯儀館設施減半收費。
- ※死者設籍本市仁武區仁武里、文武里、仁福里、灣內里、後安里等5里免費使用第二殯儀館(仁武館)設施。設籍本市大社區中里里、觀音里等2里,免費使用第二殯儀館(大社分館)設施。設籍本市橋頭區白樹里、德松里、東林里、西林里、芋寮里、三德里、新莊里、仕和里、仕隆里、仕豐里、橋頭里等11里免費使用第二殯儀館(橋頭分館)設施。
- ※死者設籍本市仁武區烏林里、大樹區和山里、興山里、龍目里使用第二殯儀館(仁武館)設施減半收費。
- ※上述回饋里免費及減半收費,使用冷凍室超過15日,停柩室超過10日,其超過日數按一般市民原價加倍收費。
- ※優惠減免僅得擇一適用。
- ※死者設籍外縣市使用本市公立殯儀館設施按表列金額加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