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地區殯葬設施費用
台南市公立殯儀館收費標準
(單位:新臺幣/元)
◆遺體接運與冷藏階段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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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屍車 | 具/次 | 一 | 1,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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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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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屍間 | 次 | 一 | 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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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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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冷藏室 | 日 | 一 | 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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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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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區 | 日 | 一 | 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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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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屍袋 | 件 | 一 | 500 |
符合本標準減免條件者,每具減免收費以一件為限,超過部分不予減免。 |
◆入殮階段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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殮儀室 | 次 | 一 | 1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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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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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身化妝著裝室 | 具/次 | 一 | 500 |
符合本標準減免者以使用一次為限,超過部分不予減免,一次使用以二小時為限,逾時每小時以二百五十元計費,未達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費。 |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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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屍台車 | 台/次 | 一 | 500 |
符合本標準減免者以使用一次為限,超過部分不予減免。 |
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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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柩室 | 日 | 一 | 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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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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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(助唸)室-大間 | 節 | 一 | 600 |
入殮(助唸)室-小間 | 節 | 一 | 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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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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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(助唸)室冷氣費-大間 | 節 | 一 | 300 |
入殮(助唸)室冷氣費-小間 | 節 | 一 | 1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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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與單位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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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靈室-特大間 | 日 | 一 | 1,800 |
守靈室-大間 | 日 | 一 | 1,400 |
守靈室-中間 | 日 | 一 | 900 |
守靈室-小間 | 日 | 一 | 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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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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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靈室冷氣費-特大間 | 日 | 一 | 800 |
守靈室冷氣費-大間 | 日 | 一 | 500 |
守靈室冷氣費-中間 | 日 | 一 | 400 |
守靈室冷氣費-小間 | 日 | 一 | 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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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禮廳
項目 | 數量 | 場次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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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級 | 一場 | 上午場 | 10,000 |
下午場 | 5,000 | ||
乙級 | 一場 | 上午場 | 6,000 |
下午場 | 3,000 | ||
丙級 | 一場 | 第一場 | 4,000 |
第二場 | 2,000 | ||
丁級 (南區A時段) |
一場 | 第一場 | 3,000 |
第二場 | 3,000 | ||
第三場 | 1,500 | ||
丁級 (南區B時段) |
一場 | 第一場 | 3,000 |
第二場 | 1,500 | ||
丁級 (新營、柳營、鹽水) |
一場 | 第一場 | 3,000 |
第二場 | 1,500 | ||
戊級 | 一場 | 第一場 | 2,000 |
第二場 | 1,000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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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數量和單位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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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廳冷氣費-甲級 | 一場 | 3,500 |
禮廳冷氣費-乙級 | 一場 | 2,000 |
禮廳冷氣費-丙級 | 一場 | 1,200 |
禮廳冷氣費-丁級 | 一場 | 800 |
戊級 | 一場 | 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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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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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事區-大間 | 節 | 一 | 500 |
法事區-小間 | 節 | 一 | 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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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單位 | 數量 | 收費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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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輓聯 | 則 | 一 | 10 |
本項收費不列入減免範圍。 |
◆規範事項
- 因應民俗時節或重大災害等特殊情形,得調整殯殮設備使用用途;不依規定辦理,經通知限時改善仍未改善者,得註銷其使用權。 非本市市民申請使用南區、新營、柳營等殯儀館設施者,依照收費標準加收百分之五十;非本市市民申請使用鹽水殯儀館設施者,依照收費標準加收百分之十。
- 南區殯儀館守靈室(和平堂)申請後如不使用,致該時段閒置未使用者,不予退費。
- 各級禮廳自使用申請翌日起算,三日內辦理取消者,退還全額費用;逾三日辦理取消者,退還百分之九十費用。
- 符合本標準減免者以使用一次為限,超過部分不予減免。
- 遺體因案情需要無法立即殮葬,冷凍時間逾一個月,經檢警機關出具證明,以一個月計收。
◆回饋事項
- 亡者現設籍於本市南區,明德里、大林里、建南里、郡南里、明亮里、府南里、大成里、大忠里、大恩里、竹溪里等十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南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免收規費;亡者現設籍於本市南區其他各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南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減收百分之五十。
- 亡者現設籍於本市新營區護鎮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新營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免收規費;亡者現設籍於本市新營區其他各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新營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減收百分之五十。
- 亡者現設籍於本市柳營區士林里、中埕里及六甲區龜港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柳營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免收規費;亡者現設籍於本市柳營區其他各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柳營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減收百分之五十。
- 亡者現設籍於本市鹽水區橋南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鹽水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免收規費;亡者現設籍於本市鹽水區其他各里連續四個月以上者,申請使用鹽水區殯儀館各項設施,減收百分之五十。